为服务和保障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围绕中心、立足职能,积极开展换届选举普法教育。2018年4月28日下午,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副局长李新钢以《依法办事记心中 风清气正选贤能》为题开展专题讲座。
文字实录
李新钢: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也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交流。在座的绝大多数都是咱们办事处各村的村组干部,虽然位处最基层,但责任重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扎实,稳若磐石”。基础是什么?就是咱们一个个的村庄、一个个的社区。村组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是党在农村实施核心领导的关键群体,村组干部的重要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正像许多老百姓感慨的那样,“电视上的官儿太远,身边的村支书、村主任最管事”。咱们村组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很大程度上要靠咱们村组干部。
但是,尽管咱们村组干部非常重要,咱们的工作非常有意义,我今天来却不是给大家唱赞歌的。咱们的工作做好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幸福了,满意了,老百姓会从心底里感谢你们,咱们党委政府的领导会为你们披红戴花。但对司法机关而言,我们做法治宣讲,只能立足我们的工作职责,结合我们的办案实践,让大家有所启示,有所感悟。而大家也知道,我们每天打交道的案件,都是一些违法犯罪活动,都是社会的阴暗面,因此,从我嘴里说出来的也不会是什么好听话。但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希望我的这些恶言能够对咱们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村两委换届中存在的问题
刚才讲了咱们村组干部非常重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也非常重视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和扶贫开发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近年来,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
某省纪委在2017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统计。这些问题中,反映贿选的最多,占41.6%;排第二的是选举程序不透明、结果不公开,占29.19%;排第三的是候选人不符合参选资格,占9.48%;排第四的是黑恶势力威胁操作选举,占8.75%。从实践中看,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大量的、各种形式的破坏选举秩序问题。
1. 贿选问题。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花钱买选票。如某村“两委”换届前,村民任某某在江某甲酒店吃饭时,与江某甲谈及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江某甲提出帮助其竞选村主任。之后,任某某与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等人多次商议,最终决定采取给村民发放鸡蛋的方式进行拉票。7月21日和26日,任某某先后两次到批发超市购买60张鸡蛋票(凭1张票领取1箱鸡蛋),并到村民家中发放21张,其余39张分别委托江某甲17张、江某乙2张、江某丙5张、任某15张发放给村民,帮助其拉票。公安机关调查后,依法给予任某某、江某甲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江某乙、江某丙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又如巩义市夹津口镇纸房村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在竞选前拿出十几万元,将这些钱分发到村民小组长手中,承诺当选后将用这些钱为村里干好事,此行为被认定为贿选,经“换届办”查证后,被宣布当选无效。另一名是巩义市站街镇驻驾河村刚刚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其在选举前向村民发放当选后的承诺书,被认定为私下许诺当选后给予参选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被宣布当选无效。
2. 破坏选举秩序问题。如某村民李某某饮酒后,自称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不满,在某街道路口打砸悬挂村“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标语的护栏,并撕下标语进行恶意污损,造成两节护栏及宣传标语损坏,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又如,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接到2人举报其村的村干部李某甲为竞选下届村干部,向本村部分党员每人发放现金200元,邀请部分党员到饭店喝酒,并给其他党员送礼品等方式进行拉票。经调查,2名举报人分别为该村另外一名村干部李某乙的侄子和外甥女,李某乙担心自己落选,便捏造李某甲拉票贿选的信息,指使其在外地居住的侄子、外甥女进行举报,借此打压竞争对手。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李某乙、李某丙、李某丁3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诬陷他人,依法对李某乙行政拘留7天,对他的侄子和外甥女行政拘留5天。
3. 黑恶势力操纵选举问题。一会咱们还要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里不做过多赘述,只举一个咱们郑州的案例。花二军,原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马头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8年年底,柳林镇马头岗村进行选举,花二军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并开来120救护车,在选举现场对村民进行威胁,还将其中一名竞选人打伤,并叫嚣“谁敢反对!谁反对,下半辈子就没法儿过了”。后来,花二军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重婚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刚才咱们介绍了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常见的几类问题,实际上,破坏选举的形式还有很多,这些破坏选举的行为,有些是比较轻的违法行为,有的已经构成刑事判罪。某地公检法三机关在换届选举前,专门下发了通告,对破坏选举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包括:1.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2.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3.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4.利用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甚至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5.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等选举文件;6.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的虚假报告;7.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资料,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8.在选举场所,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9.采用锁门或其他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10.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1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12.选举过程中,利用“大字报”、“小字报”及印发、散发传单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3.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
上述这些行为,都是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轻则导致选举结果无效,重则要被治安拘留,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被判刑。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政权建设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内容
估计大家也都知道,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项斗争与基层政权建设密切相关,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这也是咱们村组干部是否具有政治敏感性的体现。
2000年,中央首次在全国范围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已经持续了这么十几年,中间一直没有停过。为什么今年把这项斗争改了一个字,把“打黑除恶”改成了“扫黑除恶”?而且以前的“打黑除恶”斗争都是中央政法委组织的,这次的“扫黑除恶”斗争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规格之高是空前。我们来看看中央文件的相关内容就明白了。
首先来看一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扫黑除恶就是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即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接下来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重点打击: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等。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意见》指出,依法严惩农村“两委”等人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犯罪,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
从刚才介绍的文件内容可以看出,这次扫黑除恶,不仅仅是打击黑恶势力,还包括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比如对农村“两委”等人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打击,都是有针对性的。从咱们身边的案例看,航空港区滨河办事处大马村村委会主任陈文田,利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占地之机,收受贿赂52万元,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新郑市薛店镇岗周村党支部委员李治军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从征地补偿款中拿出10万元,因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组组长侯彦生,利用自己发放土地补偿款的便利,采用虚报和重复申报人数的方式,多报23个人的土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4.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中牟县姚家镇土山店村党支部书记李和平,利用发放西气东输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伪造补偿款发放名单,套取并贪污西气东输补偿款796175元,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了解了上面两个文件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理解中央为什么要开展这么一次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是因为中央认为黑恶势力犯罪对基层政权的侵蚀、渗透已经威胁到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其实,这个问题早已引起中央层面的重视。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对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2018年1月25日至2月1日,我省调动上万名警力,对前期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人员开展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81人。
2018年1月11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新郑市孟庄镇鸡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宏伟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宏伟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到七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经审,2008年以来,王宏伟投入巨资,通过威胁竞争对手、贿选等手段,非法攫取鸡王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职务后,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以王红军、李国彦、王国勤、贾俊民等人为骨干成员,以王得喜、贾建斌、李高杰、王军亮、王云杰、贾自文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由王宏伟统一指挥,成员之间分工协作,一方面,强行更换村组领导,安插亲信行使村组职权,排挤、架空村组其他领导权力,非法控制鸡王村;另一方面,恐吓殴打村民,致伤数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村民,打压异己。同时,王宏伟带领手下对鸡王村周边企业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2月26日,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快速对潘某某、吴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经查,2017年初,时任辛砦村支部书记的潘某某为强揽“官渡黄河大桥”部分标段施工工程,派人围堵官渡黄河大桥二工区施工车辆,工区负责人张某多次与其协商未果,致使施工停滞5天。2017年5月份,又因与他人矛盾,潘某某带人将被害人韩某某打伤,2017年6、7月份辛砦村的吴某某等3人又多次拦截为“官渡黄河大桥”工程供油的加油车辆,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某钱财,严重影响到了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中牟县检察院决定对潘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并对构成犯罪的朱某某依法追加逮捕。
历史告诉我们,社会转型时期,旧的秩序被破坏,新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个时候各种利益交织、各种矛盾交错,是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容易滋生的时期。而咱们港区恰恰处于这样一个大发展的转型时期,农村快速变城市,农民快速变市民,大量的项目入驻,大量的资金流入,对咱们港区而言,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但对各项管理工作而言,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近年来我们办理的刑事案件看,也和咱们港区的经济发展一样,每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许多富起来的村民,买辆车,喝点酒,出个交通事故,再把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给赔进去,这似乎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魔咒。还有在咱们拆迁安置过程中,一些村组干部为了一己之私、一时之利,侵吞、骗取国家财产,为此已经载进去多少干部,相信咱们大家都深有体会。
因此,在咱们港区这样一个大发展时期,这样一个转型时期,咱们村组干部的职责更重,村组干部的岗位也更有吸引力,但同时,面对的诱惑也更多,犯错误的几率也更高。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领会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吸取之前换届工作的经验教训,坚持上级党委对于换届工作的全程领导。明确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有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严谨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严谨向党员群众做不正当、不符合实际的承诺。重点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等问题。要让所有参加换届的人都知道,哪怕传一条短信、递一张名片、发一块钱微信红包进行拉票,都违反换届纪律,都要受到严肃处理。广开渠道选贤能,既要看人选带领发展致富、为群众办事服务的能力,更要看思想政治素质、奉献精神、个人品行,保证选出的村组干部能够真心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