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中原特区 > 新闻发布会

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

来源:区检察院 日期:2018-06-01 17:49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2018年5月30日,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宏伟从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加强未成年人重点人群司法保护等方面通报了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文字实录

沈宏伟:

欢迎各位莅临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我院基本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是伴随航空港实验区国家战略而设立的基层检察院,于2014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下设刑事检察局、诉讼监督局、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5个内设机构,现有干警65人。三年以来,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航空港实验区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18件158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38件2045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7件75人,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开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第一名以及市级、区级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我就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做以通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区党工委、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一、依法打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案件。实行未检案件专案专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限制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其回归社会。2015年1月至今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25件60人,批准逮捕45人,不批准逮捕15人;审查起诉案件27件40人,提起公诉37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按照未成年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总结创新未检“十步工作法”,实现未检办案工作的“前伸后延”。共帮助申请法律援助32人,开展社会调查33人,犯罪记录封存10人。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在评价标准、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诉等制度上达成共识,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合力。认真分析每个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身心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和预防,促使其真诚悔罪,回归社会。

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认真贯彻落实“双向保护”的司法原则,探索建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公安、检察协作机制,定期排查相关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避免二次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心理创伤。适时开展心理救助和心理疏导,修复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重塑健康心理。同时,积极为被害人家庭申请司法救助,缓解其家庭经济困境。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要求,建设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2017年成立了“北斗七星”未检工作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同时,我们正在建设涵盖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远程视频讯问、宣告听证、心理测评工作的未检办案区,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配套体系建设。与公安、法院、综治、党群、社会事业等部门会签《关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工作的意见》,将涉罪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全部纳入帮教范围。与公安、法院、综治共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合适成年人名单库、心理咨询专家库、法律专家人才库,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建设。建立“阳光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对无固定住处、无监管条件、无固定工作的“三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集中观护帮教。同时,我院将以“法护青春、健康成长”为主题,建设一个现代化、信息化、趣味性、体验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服务全区乃至全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三、开展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司法保护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从2016年开始,我院向全区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宣讲员30余名,共组织法制课、庭审观摩、法制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故事分享沙龙等活动60余场次,解答法律问题咨询500余人次。精心制作的法制课《谁也不能欺负我》《施暴者的内心独白》获省、市院肯定并被推广使用。2017年,我院与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社会事业局联合举办“与法同行,护航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全区40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巡回法制宣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学校”活动。设立“北斗星的守护”微课堂教育平台,向全区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推送未成年人社会热点、法律故事、权益保护及我院未检工作等内容;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我院编印的法制宣传读本,增强学生家长“遵纪守法、为孩子树立身边榜样”的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

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结合办案实际进行深入走访和调研,制作精品课程,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受到了学生、老师、家长欢迎。在此基础上,2017年5月,我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师生和家长代表“走进来”为专项整治工作建言献策。

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监管缺失或不到位的现状,我们到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落进行检医共建送法进农村活动,到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学校组织召开公开庭审,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讲切实增强农村留守儿童辨别是非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针对新闻媒体报道的江苏、广东等地中小学生误食“水晶泥”中毒的热点问题,我院及时向工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校园周边的“三无”“水晶泥”等硼砂类产品以及存在隐患的其他“三无”产品进行联合排查、收缴,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经营业主进行现场普法教育。我院今后将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下一步,我们将在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广大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重点、创特色、小舞台、唱大戏”,为“国际、魅力、机遇、幸福”航空港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