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市回民中学航空港区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回民中学航空港区新校区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邻里西路以南、祥里路以西 | 郑州市回民中学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邻里西路以南、祥里路以西,总占地面积94546.1m2, 总建筑面积87485.6m2,主要建设4栋教学楼、1栋图书综合楼、3栋宿舍楼、1栋食堂及浴室、1栋体育艺术中心及运动场等。项目总投资41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 | 一、废气:餐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实验废水经絮凝沉淀和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 四、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
编辑:王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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