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局机构职能

2022年03月26日 来源: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民政、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人武、养老服务、残疾人事业、慈善等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社会事业局设5个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机关党建科)

(二)农业农村科(乡村振兴科)

(三)民政科

(四)社区建设科

(五)退役军人事务科

编辑:王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