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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十联“一把手”谈营商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构建高效服务体系

来源:清风航空港 日期:2023-06-05 17:55

【一统十联“一把手”谈营商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构建高效服务体系

航空港区财政局局长 蒋琳琳


为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航空港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建立“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坚持党工委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十项工作统筹联动,从制度设计上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机制保障,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服务于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涵盖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机制体制性因素和条件的方方面面。从理论上来说,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的环境,更强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软环境”;从实践上来看,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代表着一个地方的软实力和竞争力,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航空港区自批复以来,在国家、省市政策的红利下,获得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随着国家政策收紧,投融资环境发生变化,资源红利正逐步消失,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依靠创新红利、人才红利、制度红利来驱动,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发展要素的流入与聚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省委、省政府以前瞻三十年的眼光,对河南郑州航空港进行系统性重塑重构改革,将发展区域拓展为核心区、联动区、协同区。从财政角度来看,未来港区的建设仅仅依靠政府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因此,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工委管委会创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具有功能区特色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贯通融合监督体系,对深入推进航空港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

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市场与社会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是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坚持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让群众便利,要坚持从事前审批型政府、经济发展的竞争者,转向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增强对各产业链资本和企业的吸引力和粘合力。

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着力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有机结合机制,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

强化政务服务。一是纵深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创新项目审批模式,逐步提高全流程互联网审批覆盖率。二是全面深化政府监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市场监管规则。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监管新局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三是大力优化政府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实现行政审批自动化、智能化。紧贴社会需求打造政务服务平台新功能、新场景,实现市场主体诉求在线直达、事项在线许可、政策在线兑付、服务在线落地、绩效在线评价。

夯实政策支持。一是创新政策设计模式。实现从企业诉求出发的政策制定、兑付、评价、交流的服务闭环。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形成涉企政策制定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的常态长效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二是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制定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府环境、监管执法、法治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细化分解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三是大力提高支持政策含金量。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出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扶持措施,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资源、土地使用权、水电气网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平等适用国家和省支持发展的政策,推动降低经营成本。

健全评价机制。一是加快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体系。二是探索创新考核评价模式。为第三方机构创造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的社会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对全省营商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分析,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利益,不断延长“贵人服务”链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可预期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考核督察结果运用。采取专项督察、日常督导、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推动形成营商环境建设的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管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财政部门坚持以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测评为导向,积极对标先进地区,确保参与区内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打造航空港区政府采购活动营造更加公平、高效、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

着力降低企业参与成本。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二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要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申请支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不超过30日。三是提高价格评审优惠比例。对于非预留项目或采购包,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时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能力。积极推动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着力提高政府采购合同效率,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和资金支付进度;持续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扩大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规模;合理简化相关证明材料,对照《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印发《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港财〔2022〕11号),坚持应减尽减原则,合理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试行“信用+承诺”准入制,即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减轻供应商隐形负担,提高供应商参与便利度。

创新政府采购服务和监管。创新开展“一对一”政府采购项目辅导督促工作,通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对一”辅导,加强政府采购具体工作中的政策执行力度,明晰政府采购职责分工,使各采购人认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细致化、规范化。结合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和优化措施以及电子化升级后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流程导航手册”予以印发,以服务促进政策落实和培养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方便采购人把握政府采购领域工作中各流程节点应掌握和落实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优化提升要求。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