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为出发点,针对数据筛查发现一定时期内行政撤诉案件占比较高的情况,创新监督线索发现思路,批量核实行政诉讼撤诉案件原告撤诉意愿和争议化解情况。发现范某萍案在内的数起案件原告庭前或庭审中接受被告口头承诺撤诉,后行政机关长期未作出相应行政行为,行政审判“案结事未了”“程序空转”。
范某萍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3月入职某电子公司,同年7月31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头部外伤、骶3椎体皮质型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认定为工伤。2021年4月9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向社保经办机构多次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未予办理,无奈于2023年9月21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其工伤待遇申请。该案开庭前,社保经办机构向范某萍口头承诺将及时受理,劝其撤诉。基于对社保经办机构和法院的信任,范某萍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当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范某萍撤回起诉。但截至今年4月,尚未受理并核发其工伤保险待遇,此时距范某萍工伤事故发生已近4年。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郑州航空港区检察院遂监督法院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撤诉审查制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穿透式”监督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充分了解社保经办机构未践诺办理的原因,共同研判工伤职工离职停保后保险赔偿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建议及时履职、全面排查、化解争议。社保经办机构主动排查梳理同样情形的另外6案一并办理,解决7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43.5万余元,既解决了民生问题,也树起了政府公信。
编辑:王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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