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期)
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企业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第2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反映(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0890289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2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7月14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2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xlsx
编辑:崔晓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