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 ﹝2022﹞24 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7号)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单家街(医圣路北-巢湖路)道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单家街(医圣路北-巢湖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项目拟选位置: 龙港办事处
拟用地面积: 1.179公顷
拟建设规模: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5米,双向两车道
证书编号: 用字第4101222026XS0008632号
发证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李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