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省住建厅交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报

2026年03月16日 来源:

区内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我局对省住建厅交办的264家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25年7月起组织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共对涉及的264家建筑业企业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提醒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我局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7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及河南商报等渠道,先后三次发布公告,要求涉及企业限期到我局领取《整改通知书》并按要求完成整改。截至2026年1月21日,160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资料,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要求;1家企业放弃整改,目前已完成资质注销;剩余103家企业未在整改期限内提交任何整改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省住建厅核查要求,我局拟撤回上述103家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企业(详见附件)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如有异议,可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有关要求

  全区各建筑业企业要切实强化资质常态化管理与合规运营,严格遵照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持续保持资质条件达标,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联系电话:0371-86199967

  附件:动态核查未通过企业情况表

  2026年3月16日

动态核查未通过企业情况表.xls

编辑:王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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