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19-12-06
关于2019年11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2019年11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 | 郑港环表(2019)63号 | 2019.11.29 | 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 华夏大道以东、黄海路以北、商登高速辅路以南、规划工业五街以西 | |
2 | 河南益生蓝氧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营养食品及80吨消毒产品项目 | 郑港环表(2019)64号 | 2019.11.29 | 河南益生蓝氧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港大道西侧126号台湾科技园13号楼3单元西北户103、203、303 |
二、2019年11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河南领科材料有限公司高速高效立方氮化硼、金刚石等超硬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郑港环验(2019)6号 | 2019.11.28 | 河南领科材料有限公司 | 工业十路与华夏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