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0-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批复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D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等四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D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 | 渤海大道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沿在建及规划道路敷设6段供热管线,敷设路段主要为工业三路段(生物科技二街-生物科技一街)、工业十路段(双鹤五街-生物科技二街)、生物科技二街段(双鹤湖路-工业四路)、航兴路(工业十路-工业十一路)、生物科技一街段(东海路-工业十一路)、双鹤一街段(黄海路-工业一路),管网总长约4.4公里,主要采用直埋无补偿冷安装工艺,不涉及隔压换热站的建设。项目总投资1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 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妥善处置。 三、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 四、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位于环境敏感区工程,施工期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 |
2 | 河南猪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万件养殖设备配件项目 | 新港大道西侧新港十路南侧朝虹科技园L号楼一楼南 | 河南猪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港大道西侧新港十路南侧朝虹科技园,租赁L号楼一楼南750平方米闲置厂房建设养殖自动化设备饲喂配件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单斜、单管振动料斗、转角轮、电机盒等12种类型养殖设备配件,年产量100万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切割与焊接、抛光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3 | 郑州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套自动化设备、15000套夹治具建设项目 | 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3号楼第1-4层东侧 | 郑州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租赁3号楼1-4层东侧5013.43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50套自动化设备、15000套夹治具建设项目, 建成后主要生产贴膜类、裁切类自动化设备和简单夹治具类、预折排线治具类、保压治具类、半自动化治具类等手机组装类夹治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CNC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4 | 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亿PCS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 | 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3号楼第1-4层西侧 | 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租赁3号楼1-4层西侧5033.63平方米厂房,建设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防护类、屏蔽类、散热类、防尘类、绝缘类、缓冲类、粘贴固定类等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设计年产能2亿片。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注塑和印刷、烘干、擦版、激光切割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与注塑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一并由管网进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