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0-07-10
关于受理和拟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秦路(滨河东路-豫州大道)及物流二路(滨河东路-冀州路)两条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秦路(滨河东路-豫州大道)及物流二路(滨河东路-冀州路)两条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参情况说明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秦路(滨河东路-豫州大道)及物流二路(滨河东路-冀州路)两条道路工程

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

郑州航空港区航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二路(滨河东路-冀州路)规划为城市东西向次干路,全长1080.887米;苏秦路(滨河东路-豫州大道)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全长1966.27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等。项目总投资24645.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和工程机械所产生的尾气,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外排尾气和交通运输路面二次扬尘,项目建成后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路面洒水,对沿途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机械冲洗,实现综合利用。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采用道路两侧设置树木和绿化带、强化道路养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营期及时清扫路面垃圾,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工程建设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2020年6月10日在大河网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报告表承诺书链接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