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 建议,回复
- 2020-09-16
马运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收郑州南到航空港北豫A牌照7座及以下ETC车辆通行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航空港实验区”)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郑州市绕城高速实施豫A牌照小型客车政策背景
2011年,正值郑州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市区内交通拥堵严重,为缓解郑州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压力,利用郑州绕城高速实现有效分流市区内交通流量,经郑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与省交通运输厅达成协议,按照“政府买单,个人免费”的原则,自2011年12月20日零时起,实行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产生的全部通行费由郑州市政府承担全额统缴,郑州市财政按月支付省高速公路联网公司。
二、关于郑州南到航空港北豫A牌照7座及以下ETC车辆通行费的建议
郑州南到航空港北高速属于机场高速的一部分,取消机场高速收费,是民心之所向,时代之要求,发展之必然。2018年,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已向市政府报送了将航空港实验区至郑州市区的高速公路(含机场高速及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实验区至郑州市区段)纳入郑州高速、郑少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体系的请示。2019年元月,除机场高速出入口未免费通行外,航空港实验区园博园站高速出入口、双鹤湖站高速出入口已经纳入免费体系。下一步,航空港实验区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持续推进取消机场高速收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航空港实验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关爱,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航空港实验区交通运输工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