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0-11-06
关于拟批复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台湾科技园14号楼1单元东南户1、2、5层 | 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维绿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台湾科技园14号楼1单元东南户1、2层730.38平方米厂房,建设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将开展卫生和市内环境检测、饮用水检测、食品检测及环境检测等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 一、废气: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酸雾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