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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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大分子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大分子药研发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与黄海路交叉口临空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20#楼 | 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临空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20号楼B栋1-4层,利用建筑面积共3078.83平方米车间建设多种CHO细胞表达的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主要建设 细胞培养工艺研发实验室、蛋白纯化研发实验室、制剂工艺开发实验室及质检实验室、仓库等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主要进行多种CHO细胞表达的重组蛋白药物的小试及中试研发实验,年研发小试及中试规模药物6个批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 一、废气:原料称量分装、生物安全柜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过滤器处理后排放;质检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研发过程中生物活性废水经灭活预处理、纯化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生活污水等一并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建设情况于2021年4月4日、5月7日至20日、7月5日分三次在河南大河网进行了网络公示,分两次在《河南商报》、《河南经济报》进行了项目信息公开,同时进行张贴公示。至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