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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城镇,供水,安全
- 2022-01-11
区水务公司、水务发展公司:
年关将近,且正处于疫情防控阶段,为了保障辖区居民正常饮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
各供水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机制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饮水安全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结合近期我区疫情管控措施,对厂区实行最严格的安保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各项措施,坚持人技结合、内外结合,对取水头部、加氯间等生产关键工序设施设备严加防范,加强巡查和安全保卫,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
(二)严格水质检测、备案制度。落实化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频次、方法方式开展入厂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末梢水水质检测,并在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同步将水质监测信息上报我单位备案。充分运用电子监测点、智能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管网运行、水质、水量、水压等信息。
(三)加强设施巡查和维护。加大设施设备和管线巡查养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加强供水服务区域内与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通知服务区域内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开展好二次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二次供水水箱、水池和水泵房等重点部位与水箱(水池)清洗和水泵房维修等重点环节严密布控防范工作;同时确保所有水箱(水池)都有盖上锁,溢流管口和排空管口应设置暂时或永久的网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投入和侵入,保护二次供水安全。
(四)优化运行调度管理和公众服务力度,避免出现供水压力突变、冲击负荷引起爆管、管网水压突降等事故引发的大面积、长时间停水情况。要继续加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服务态度,明确服务标准、程序、时限。
(五)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充实疫情防控班组力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积极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各供水岗位的值班安排,将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出入水厂的人员与车辆要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做好消毒、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收集、发现、掌握可疑线索、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防止供水系统受到污染和破坏。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安全风险
各供水企业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水源、水厂、输配水管线等环节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安全保障队伍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
我单位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存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值班人员脱岗等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如实记录在年度考核中。对于因管理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