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九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年收集与贮存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九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年收集与贮存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空港6路40号中鼎锅炉院内 | 九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郑州中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1000平方米空置厂房建设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与贮存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3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事故破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