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 辐射
- 2023-06-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对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冯庄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冯庄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110千伏冯庄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建设内容为新建冯庄~晟观110千伏2回电缆线路。 新建线路起于110千伏冯庄变北数第3、第5出线间隔,止于220千伏晟观变。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35km,均为电缆敷设,其中排管敷设0.746km,顶管敷设0.504km,电缆沟及沿原有电缆隧道敷设0.1km。 工程总投资39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0.61%。
| 1、电磁影响防治措施: ①设计阶段:严格按照《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要求的相关措施进行设计,确保满足电磁环境相关标准要求。 ②运营期:运行维护人员对输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输电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根据需要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计阶段: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经过住宅、学校时,应低速慢行。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确因生产工艺要求并无法通过优化施工计划避免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应提前24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进行公示; ③运营期:本项目电缆线路为地下电缆,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不得将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排入水体,并注意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电缆顶管井施工时如遇地下水外涌,应及时采取封堵措施,减少涌水量,同时做好排水导流,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禁止将涌水直接排放,以免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 ②运营期: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做好施工余土处置工作。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②营运期: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5、扬尘影响和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最新的扬尘管控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落实围挡、喷淋、物料苫盖、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等要求。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27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大厅